2012年陸路交通(修正)法案關於罰款的修正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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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違規類別 | 原有罰款 | 建議罰款 |
無駕照駕駛 | 不超過1000令吉 | 介于300令吉和2000令吉 |
違反交通規則者 | 最高500令吉 | 300令吉至2000令吉 |
超越交通工具原訂時速 | 不超過1000令吉 | 介于300令吉至2000令吉 |
車牌問題 | 最高3000令吉 | 介于300令吉至3000令吉 |
駕駛已宣佈不能駕駛交通工具 | 最高3000令吉 | 介于300令吉至3000令吉 |
試駕被禁止車輛者 | 最高2000令吉 | 介于300令吉至2000令吉 |
駕駛沒有定期驗車者 | 最高5000令吉 | 介于300令吉至5000令吉 |
不合法安全左轉 | 無 | 300令吉至2000令吉 |
所有 所有的罚款都已经 Double Double Up Up 了
相信 所有的驾驶者 都叫苦连天了吧
也有很多人会说
大马警察又多了些借口找吃了咯
Oh Yeah 贪污腐败 继续蔓延 依然横行
其实 一切在于自身
如果 你不给 他们又能奈你如何呐
别一味的 把责任 推给警察
在你说他们贪污时
请先想想 谁是那个始作俑者
在你说他们贪污时
请先想想 谁是那个始作俑者
任何事情 都是双面的
俗话说 “一个手掌拍不响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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